五、对策措施
(一)成立并逐步完善“三江并流”地区野生特色花卉种类、
品种评审咨询委员会
委员会应包括国内外知名的植物学家和园艺学家,以高水平、开放式、国际化为原则,组织制订规划,组织科技力量开展研究工作。做好“云南省‘三江并流’名胜区管理局”与各自然保护区的工作协调,切实提高保护和开发利用水平。
(二)加大政策法规执法力度
针对野生花卉资源乱采乱挖、盗买盗卖及无序开发的现状,加大《森林法》、《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珍稀濒危动植物资源保护法》、《水土保持法》及《天然林保护工程实施办法》等政策法规的实施力度。对区内各族群众及进入该地区游客进行广泛宣传教育和多种多样、生动活泼的警示;对区内严重违犯法规的不法分子严加打击惩处。从根本上遏制花卉资源的破坏和流失。
(三)建立保护利用技术创新体系
针对野生花卉资源缺乏系统保护、开发利用科技含量低、资源浪费等问题,必须建立保护利用技术创新体系。一是利用工程措施和先进技术手段,在区域内建立起自然保护区——高山野生花卉植物园——野生花卉资源圃——野生花卉种质资源库和信息库的系统保护体系,对不同类型的资源采取不同的保护方法、保护途径和管理办法,实现资源保护的系统性、完整性和可持续利用。二是开展资源的系统研究,按照野生花卉资源基础研究、应用发展研究和成果示范推广等不同性质的研究开发任务,广泛利用中科院、省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区内科技力量,在统一规划的基础上合理分工,通过科技主管部门的组织协调,建立起资源研究的技术创新体系。通过科技资源的优化配置,尽量减少低水平的重复研究,在不太长的时期内多出成果、快出人才,出大效益。
(四)多渠道吸纳资金增加投入
加大政府对区域野生花卉资源保护利用投入,主要用于涉及项目的基础设施建设、自然保护区、原生地保护、迁地保护、重大科技研发项目的资金投入。在政府宏观指导下,按照规划布局吸纳省内外国有、民营企业资金投入,参与花卉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利用。金融部门应加大对区内花卉龙头企业贷款扶持力度,重点解决企业在花卉资源保护利用中环境、生态建设资金不足,鼓励企业进行野生花卉产业化开发。
(五)开展国际合作交流
在野生花卉资源保护、研究、资源交换、开发利用等方面,加强国际合作交流,针对资金、技术、人才的紧缺,提高资源保护、资源研发的层次和科学技术水平。对来该区域从事科学研究、合作交流的国外科研机构和学者,在不失密、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前提下,要热情欢迎,提供便利。
(六)发展科普旅游,促进资源持续利用
“三江并流”区域既是世界自然遗产保护区,又是我国乃至世界著名的旅游胜地。结合发展旅游业,在区内建立若干野生花卉资源科普教育的景点、景区。制作科技标识、图片、声像、标本陈列、印发宣传科普图书、资料等多种形式,加大科普教育、科技宣传,促进千千万万中外游人认识自然、爱护自然、保护自然资源,促进野生花卉资源可持续发展。 [本文共有 3 页,当前是第 3 页] <<上一页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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