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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全面展开
作者:  来源:  日期: 2004-10-22
所属专题:新品种保护专题 文章页数:[1] 

 

  中国于1999年3月23日正式加入了《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公约(1978年文本)》,成为UPOV组织的第39个成员国,并于1999年4月23日正式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开始受理家业植物新品种权的申请,目前已受理品种权申请1142件,授予品种权38件。

  中国分别于1999年4月 和2000年3月颁布了两批保护名录共19种植物 ,我们蔬菜方面有马铃薯、大白菜、大豆、普通番茄、黄瓜、辣椒属,只要是新育成的品种(包括杂交一代组合,甚至是经过改良的野生种质资源,不一定经过品种审定),只要符合新颖性、特异性、一致性和稳定性要求,均可申请品种权。

  新颖性是新品种获得品种权的必备条件之一,条例规定"以育种者许可,在中国境内销售该品种繁殖材料未超过1年"即该品种具有新颖性,现在条例实施细则作出变通性规定:对首批列入保护名录或以后新列入保护名录的植物属或者种,"从如录颂之日起2年内提出的品种权申请,凡经过品种所有人许可,在中国境内销售该品种的繁殖材料未超过4年",即视为该品种具有新颖性。

  特异性是指"申请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应当明显区别于递交申请以前已知的植物品种"。目前可理解为与当地主栽对照品种的外观形态上的区别,并要求有一定的级差。

  一致性是指"申请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经过繁殖,除可以预见的变异外,其相关的特征或者特性保持不变。

  凡符合上述要求的新品种就可申请品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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