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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方式
凡申报星火计划项目,须由申请单位填写《星火计划项目申报书》和《星火项目计划申报表》一式三份(要求打字),向所在地县(市)区科学申报,经初审同意后,由县(市)区科委上报市科委星火计划办公室。
二、 申报时间
国家级星火计划项目于头一年10月底前,市级星火计划项目于当年2月底前上报市星火计划办公室。
三、 项目认定
凡申报国家级星火计划的项目,经市科委审查合格后及时上报国家科技部审批,凡申报市级星火计划的项目经市科委审查通过后,列入当年星火计划项目。
四、 计划下达
国家科技部每年年初将当年星火项目计划下达到各省级科委及计划单列市科委,市科委每年3、4月将当年市级星火项目计划下达到各县(市)区科委及有关项目承担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