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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办计[2002]14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农林)、畜牧(畜牧水产)、渔业厅(局)、农委、农科院、农垦总局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为进一步加强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明确2003年农业综合开发农业部专项项目投资方向及申报的有关要求,现将《2003年农业综合开发农业部专项项目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有关要求抓紧项目申报的组织工作。
各地须围绕建设农产品优势产区和实施“产业发展行动计划”提出建设项目,并注意控制项目总数。同时严格按照我部印发的《农业综合开发农业部专项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农办计[2001]63号)的有关要求,在会同本级财政(农发办)对拟申报项目进行考察论证的基础上,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并于5月31日前,会同本级财政(农发办)以厅(局、委、院)计字文联合报送到我部有关司局,同时附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附件一式10份。对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我部将按照《农业综合开发农业部专项项目专家评审试行办法》(农办计[2001]63号)的有关规定,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立项。申报材料的有关要求详见附件。
附件:1.2003年农业综合开发农业部专项项目申报指南
2.农业综合开发专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格式
二○○二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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