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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支出目标和筛选原则 (一)项目支出目标:围绕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等中心任务、农业结构调整、农民增收、提高农产品质量等难点、热点问题,重点熟化一批农业核心技术,并采取边试验示范,边开发生产的方式,使成熟技术尽快转化为现实生产力。通过项目实施,形成“科研单位+推广部门+合作企业+农户”新的运行机制,推进我国农产品商品化和产业化进程。实现“实施一个跨越项目,熟化一项技术成果,集成一个技术体系,形成一个优势产业,创立一个知名品牌,提升一个科技企业,致富一方农民”的目标。 (二)项目筛选原则:以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为依据,选择一批近年来经省级以上部门证明成熟的科技成果;其核心技术在同行业领先,市场前景良好,高产优质高效;首席专家信誉度高,合作企业经济实力雄厚。 二、项目内容和申报条件 (一)项目内容:南方优质水稻新品种试验示范;畜禽规模化健康养殖技术;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良种奶牛扩繁技术;大豆收获机械化生产技术;苹果、柑橘生产技术中试与熟化等。 (二)申报条件:项目核心技术必须是第一申报单位所有,具有先进性、新颖性,是近三年鉴定或视同鉴定的科技成果;能较好地解决当地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对带动区域经济和环境发展具有重要作用;项目首席专家要具有高级以上技术职称、良好的工作信誉与协调能力;合作企业要有较强的开发能力,经济实力雄厚,并能提供必要的条件支持项目的实施。 三、申报数量及资金补助标准 2003跨越计划项目拟安排16个左右(不包括部属单位),国家经费补助标准为120万元左右。每个省申报的项目数量原则上控制在2个以内。 四、有关要求 各省农业(农机、畜牧)厅(局)作为项目组织和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需求及先进科技成果的持有情况,按《农业科技跨越计划实施管理办法》的要求,组织有关农业科研、教学、推广和相关企业联合申报,在充分酝酿讨论的基础上提出申报意见,以厅(委、局)财(计财)字号文件报送我部财务司、科技教育司。 (一)项目申报单位要按项目内容编制《农业科技跨越计划项目实施方案》。内容详见《农业科技跨越计划项目实施方案编制说明》 (二)请各主管部门于2003年2月28日前(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将实施方案及相关证明附件一式10份寄送农业部科技发展中心成果转化处。同时将文件抄报我部科技教育司和财务司;厅(委、局)财(计财)字号文件和《2003年农业部财政项目支出申报情况汇总表》报送我部财务司。 联系人:农业部科技教育司推广与科技产业处 赵耀辉 通讯地址:北京农展馆南里11号 邮政编码:100026 联系电话:010-64193074 010-64193023 咨询单位:农业部科技发展中心成果转化处厉建萌 咨询电话:010-64195096 010-64195095 通讯地址:北京朝阳区麦子店街18号楼 邮政编码:100026
二OO三年一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