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发展重点和区域布局
(一)发展重点
1、特色树种的选育开发
针对市场需求,选择最能发挥优势的品种,加快发展,观赏植物重点开发剑叶龙血树、竹柏、尖叶木犀榄等15个品种,绿化苗木重点开发董棕,拟单性木兰,金叶含笑等10个品种,争取用10—20年时间,以25个品种为主,50—100个品种结合,实现规模化、产业化生产,建成省内最大的观赏植物、绿化苗木生产基地。
2、种业发展重点
——观赏植物、绿化苗木种圃(基地)建设:2007年40公顷,种子处理车间及冷库1000M3。2010年85公顷,种子处理车间及冷库3000M3。2020年230公顷,处理车间及冷库5000M3。
——特有乡土树种母本园,采种源基地建设:在个开蒙和文山、马关分别选择适宜地区建设董棕、剑叶龙血树、竹柏、红河苏铁、五色梅、尖叶木犀榄、拟单性木兰七个品种的母本园,每个品种3公顷。
——工厂化穴盘育苗技术的引进和推广
3、科技研发重点
——特色新品种引进和选育:2007年观叶植物、绿化苗木各引30~50个材料进行选育;2010年每类再引进40~50个进行选育;2020年各引进40~50个材料进行选育。争取每个时期选育出有市场前景的新品种5—10个。
——野生特色树种资源保护、开发与利用:前十年整合科技资源,切实组织实施已列入国家、省、州各类科技计划的在研项目和拟开展项目,后十年利用国内外科技资源和一切有利资源进行配置,提升野生花卉资源利用的科学性及高效性。
4、重点项目
——州科技研发推广机构建设。
——花卉交易市场。
——花卉信息网络建设。
——花卉培训中心。依托红河学院、红河农校、红河州花卉技术推广站、国家重点中专蒙自职中园艺花卉专业进行理论及实践培训。
——优质特色绿化苗木生产示范基地建设。
(二)区域布局
以观赏植物、绿化苗木为重点,兼顾鲜切花、药用、工业用花卉的发展,择优布局,突出特色,实行专业化生产。
1、观赏植物、绿化苗木生产区域。包括蒙自、个旧、河口、开远、文山、马关、西畴等县(市)。本区重点建设观赏植物、绿化苗木生产基地、良种繁育基地和示范园区。沿昆河公路建成“百里千户万亩花卉走廊”以及名、特、新、稀品种示范园、种苗繁殖中心和销售市场,集旅游、观光、购物、休闲为一体。
2、药用、工业用花卉生产区域。包括建水、泸西、弥勒、个旧等县。在发展观赏植物、绿化苗木的同时,本区域要突出特色,重点发展灯盏花、除虫菊、万寿菊等药用、工业用花卉。
3、荫生观赏常绿和彩叶树种苗木生产区域。主要在沿鸡(街)石(屏)路及异龙湖畔。
4、鲜切花生产区域。充分利用现有锡都花卉公司、红电花卉公司、红河州国家农业科技示范园等生产基础,发展月季、安祖、非洲菊等鲜切花或反季切花生产。
五、对策措施
(一)加强领导
滇东南地区观赏植物、绿化苗木的发展,具有得天独厚的气候、种源、土地、劳力、区位等综合优势,具备了一定的产业基础。片区各级党委、政府把花卉产业作为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开发优势生物资源、培植新兴优势产业来抓,充分认识发展花卉对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意义,把花卉产业作为农村经济的一个新增长点纳入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紧紧围绕“云南省最大的观赏、绿化苗木基地”这一基本目标,统一思想认识,采取有力措施,加强领导,重点发展。
(二)加大科技支撑力度
依靠科技进步,建立健全花卉引、育、繁、推技术体系,健全机构,加强应用型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充分发挥科技对产业的支撑作用。
1、在产区建立花卉产业工作机构。建议在州农业局内设立花卉办公室或花产联。主要职责是加强宏观指导与管理、协调解决花卉产业发展中出现的问题,搞好服务。
2、在州农科所或种苗站组建滇东南花卉研发和推广机构。主要职责是种质资源引进和开发,本地野生花卉品种的驯化;研发种苗组培扩繁及无毒化栽培技术;花卉产前、产中、产后技术的开发与推广;重点县(市)成立县级推广站,从事花卉技术推广指导服务工作。
3、在红河、文山两州农产品质量监督站内,组建花卉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4、组建花卉专业协会,推行行业管理,开展企业间业务合作与科技联谊活动。
5、建立花卉专家咨询机构和活动制度,研究花卉产业发展动态,开展技术咨询服务活动。
6、利用生物资源品种保护与开发基金,5年内初步建成滇东南野生花卉资源基因库。
7、加强新品种专利保护法规的宣传与实施。
(三)市场营销
花卉产业发展有赖于市场的开发和建设,花卉市场建设要以产地批发市场为基础,以花卉交易市场、花卉物流配送中心、花卉零售市场为支撑点并实行现代化、专业化、规模化管理。依托昆明花卉拍卖市场,建立集散中心和营销网点,开拓全省全国市场。
(四)拓宽投融资渠道
1、改善投资环境,吸引各类社会资金。通过政府引导、中介努力,切实宣传落实省州花卉产业发展优惠政策,营造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投资氛围,充分吸纳社会资金,民间资本,私营企业投资花卉产业。
2、以项目为载体招商引资,争取上级投入和银行贷款。
(五)提高服务质量
1、政府负责花卉产业管理的行政职能部门,要保障花卉产业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
2、检验检疫、金融、保险、土地、税务、运输等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和配合,提高服务质量,为花卉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3、加强花卉产业物资配套工程(育苗盆、穴盘、专用肥料、农药等)的研究、生产和供应。为缓解花卉产业配套物资的供求矛盾,降低成本,政府应倡导和扶持有技术和资金实力的科技机构及企业从事花卉配套物资的生产。
4、组建区域性的花卉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贯彻花卉生产行业标准,做好质量监测服务。
5、实施花卉信息网络工程,健全花卉信息服务体系。
6、规范市场管理,营造良好的经营环境,健全市场网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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