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政府在2007年6月18日通过植物 新品种保护法,该法是遵循国际植物 新品种保护联盟(UPOV)1991年公约文本所制定的。
西班牙早已是UPOV64个会员国中的一员,也是第39个遵循UPOV1991公约文本的国家。而西班牙颁布的植物 新品种保护法将于2007年7月18日起开始生效。
UPOV1991公约文本与1978公约文本的最大区别在于1978年文本并没有“实质性派生品种”概念,而“实质性派生品种”是在《国际植物 新品种保护公约》(1991年文本)中提出的概念,即由原始品种通过选育、天然或诱导的突变、体细胞克隆、基因导入、同亲本回交而得出的新品种,是原始品种的实质性派生品种。”1991年文本中规定,生产销售“实质性派生品种”需要得到原品种权人的授权,“实质性派生品种”的权利,是原品种权人权利的延伸。“按照1991年文本,育种者以受保护品种为亲本,用以上育种方式得到的新品种,就是‘实质性派生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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